Man page - tclsh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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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clsh
NAME總 覽 SYNOPSIS
描 述
指 令 碼 檔 案 SCRIPT FILES
變 數 VARIABLES
提 示 符 PROMPTS
關 鍵 字 KEYWORD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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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中 國 linux論 壇 man手 冊 頁 翻 譯 計 劃 》 :
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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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ME
tclsh - 包 含 Tcl 直 譯 器 的 簡 單 的 shell
總 覽 SYNOPSIS
tclsh ? fileName arg arg ... ?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描 述
Tclsh 是 一 個 shell 類 應 用 程 式 , 從 它 的 標 準 輸 入 或 一 個 檔 案 讀 Tcl 命 令 並 對 其 求 值 (evaluate)。 如 果 你 不 加 引 數 的 呼 叫 , 則 它 互 動 式 的 執 行 , 從 標 準 輸 入 讀 Tcl 命 令 並 向 標 準 輸 出 列 印 命 令 結 果 和 出 錯 資 訊 。 它 一 直 執 行 直 到 呼 叫 exit 命 令 或 在 它 的 標 準 輸 入 上 讀 到 檔 案 結 束 。 如 果 在 使 用 者 的 主 (home)目 錄 裡 存 在 一 個 檔 案 .tclshrc (或 在 Windows 平 臺 上 的 tclshrc.tcl ), 在 從 標 準 輸 入 讀 第 一 條 命 令 之 前 , tclsh 把 這 個 檔 案 作 為 一 個 Tcl 指 令 碼 來 求 值 。
指 令 碼 檔 案 SCRIPT FILES
如 果 加 引 數 呼 叫 tclsh 則 第 一 個 引 數 是 指 令 碼 檔 案 的 名 字 而 任 何 額 外 的 引 數 作 為 給 指 令 碼 使 用 的 變 數 (見 後 )。 tclsh 將 從 指 名 的 檔 案 中 讀 Tcl 命 令 而 不 是 從 標 準 輸 入 讀 取 ; 當 到 達 檔 案 結 束 時 tclsh 將 退 出 。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不 自 動 的 對 .tclshrc 求 值 , 如 果 需 要 的 話 , 指 令 碼 檔 案 總 是 可 以 source (包 含 )它 。
如 果 你 建 立 的 Tcl 指 令 碼 檔 案 的 第 一 行 是
#!/usr/local/bin/tclsh
則 如 果 你 把 它 標 記 為 可 執 行 的 , 接 著 就 可 以 直 接 在 你 的 shell 中 呼 叫 這 個 指 令 碼 檔 案 。 這 裡 假 定 了 tclsh 被 安 裝 在 預 設 的 位 置 /usr/local/bin; 如 果 它 被 安 裝 在 其 他 地 方 , 那 麼 你 需 要 修 改 上 述 行 來 匹 配 之 。 許 多 UNIX 系 統 不 允 許 #! 行 超 出 30 個 字 元 的 長 度 , 所 以 要 確 定 tclsh 可 執 行 檔 案 能 被 用 短 檔 名 訪 問 。
一 個 更 好 的 途 徑 是 用 下 面 三 行 來 開 始 你 的 指 令 碼 檔 案 :
#!/bin/sh
# the next line restarts using tclsh \
exec tclsh "$0" "$@"
這 種 方 法 比 起 前 面 的 段 落 有 三 個 好 處 。 首 先 , tclsh 二 進 位 制 檔 案 的 位 置 不 需 要 填 入 (hard-wired into) 指 令 碼 中 : 它 可 以 在 你 的 shell 查 詢 路 徑 中 的 任 何 地 方 。 其 次 , 他 超 越 了 (get around)了 上 種 方 法 的 30 字 元 的 檔 名 的 限 制 。 第 三 , 這 種 方 法 在 tclsh 自 身 也 是 shell 指 令 碼 時 仍 可 執 行 (一 些 系 統 要 處 理 多 體 系 或 作 業 系 統 : tclsh 指 令 碼 選 擇 某 個 二 進 位 制 檔 案 來 執 行 )。 第 三 行 導 致 sh 和 tclsh 兩 者 來 處 理 指 令 碼 , 但 exec 只 被 sh 執 行 。 sh 首 先 處 理 指 令 碼 檔 案 ; 它 把 第 二 行 作 為 指 令 碼 檔 案 對 待 並 執 行 第 三 行 。 exec 語 句 導 致 shell 停 止 處 理 而 啟 動 tclsh 來 重 新 處 理 整 個 指 令 碼 。 當 tclsh 啟 動 時 , 因 為 第 二 行 的 反 斜 線 導 致 第 三 行 被 作 為 第 二 行 註 釋 的 一 部 分 , 它 把 所 有 三 行 都 作 為 註 釋 對 待 。
You should note that it is also common practise to install tclsh with 2 its version number as part of the name. This has the advantage of 2 allowing multiple versions of Tcl to exist on the same system at once, 2 but also the disadvantage of making it harder to write scripts that 2 start up uniformly across different versions of Tcl.
變 數 VARIABLES
Tclsh 設 定 了 下 列 Tcl 變 數 :
|
argc |
包 含 arg 引 數 的 個 數 (沒 有 則 為 0), 不 包 括 指 令 碼 檔 案 的 名 字 。 |
||
|
argv |
包 含 一 個 Tcl 列 表 , 其 元 素 依 次 是 arg 引 數 , 如 果 沒 有 arg 引 數 則 是 一 個 空 串 。 |
||
|
argv0 |
如 果 指 定 了 fileName 則 在 此 包 含 。 否 則 。 包 含 呼 叫 tclsh 使 用 的 名 字 。 |
tcl_interactive
如 果 互 動 式 執 行 tclsh 則 包 含 1(不 指 定 fileName 並 且 標 準 輸 入 是 一 個 終 端 類 裝 置 ), 否 則 是 0。
提 示 符 PROMPTS
當 互 動 式 的 呼 叫 tclsh 時 , 它 通 常 為 每 條 命 令 提 示 “ % ”。 你 可 以 透 過 設 定 變 數 tcl_prompt1 和 tcl_prompt2 來 改 變 提 示 符 。 如 果 存 在 變 數 tcl_prompt1 則 它 必 須 由 一 個 輸 出 一 個 提 示 符 的 Tcl 指 令 碼 組 成 ; tclsh 對 tcl_prompt1 中 的 指 令 碼 求 值 而 不 是 輸 出 一 個 提 示 符 。 變 數 tcl_prompt2 以 類 似 的 方 式 用 在 鍵 入 了 換 行 而 當 前 命 令 卻 不 完 整 的 時 候 ; 如 果 沒 設 定 tcl_prompt2 則 對 不 完 整 的 命 令 不 給 以 提 示 符 。
關 鍵 字 KEYWORDS
argument, interpreter, prompt, script file, shell
[中 文 版 維 護 人 ]
寒 蟬 退 士
[中 文 版 最 新 更 新 ]
2001/06/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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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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